【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法律獎助學金】即日起至民國111年04月30日止

一、宗旨:

  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為培養優秀法律人才,並獎助家境清寒、課業優異之大學法律系在學學生,特設此獎助學金。

二、獎助對象:

  國內各大學法律系之在學學生(限學士班)。

三、獎助名額及金額:

  每學期六名,每名金額新台幣壹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

  (一)國內大學法律系之在學學生(限學士班)。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三)鄉鎮市區公所清寒證明或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子女。

五、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1年4月30日止。

  (二)申請方式:檢附申請應備文件郵寄至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址設: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之2),以郵戳為憑。

六、申請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1000字以上自傳一份。

  (三)學生證影印本一份。

  (四)上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

  (五)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六)鄉鎮市區公所清寒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七、審核程序:

  (一)初審由本基金會行政人員根據所檢附之文件是否齊件、條件是否符合篩選。

  (二)複審由本基金會全體董事於董事會審定評選後決定得獎者。

  (三)審查結果公布:由本基金會以書面通知得獎者,並公布名單於本基金會官網。

八、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

  (一)頒發時間:民國111年5月底前公布得獎名單並擇日頒發。

  (二)頒發方式:受獎人於收到本基金會通知後,至本基金會領取現金及獎狀或以郵寄支票、獎狀方式頒發。

聯絡人:

  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 執行祕書 張則君小姐

電話:(02)2356-0809   傳真:(02)2391-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