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辦公室受理期限】115年9月10日(五)下午5時前,請將申請文件送至系辦公室進行審查,逾期恕不受理,缺件未補正者視同放棄申請。
【獎學金金額】每名新台幣參萬元
【申請資格】
- 本系學士班學生。
- 114學年度第2學期於本系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具有區公所或鄉鎮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申請文件】
- 114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
- 區公所或鄉鎮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低收入戶證明)
- 自傳。
- 申請書。
- 填寫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yJv7U7gzRoz8tFTS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