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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中興大學自1919年創立以來,已迎接過百年校慶。興大是我國頗具歷史傳統、學風淳樸的高等學府之一。歡迎各位同學們,進入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浸潤法律學浩瀚的學術殿堂裏,並期許各位超越自我、開拓視野,開創你我學海規劃的新航點、新體驗。自2021年8月1日起,法律學系正式以「法律專業學院」運作。

  法律學系前身為2001年成立之「財經法律學系」。本校另於2004年成立「科技法律研究所」,此後將「財經法律學系」及「科技法律研究所」於2010年8月合併後,更名為「法律學系」。並於2021年8月起以「法律專業學院」運作。本系目前專任教師13位、兼任教師9位,共同肩負起本系大學部、碩士班與碩士在職專班各種基礎與不同專業的法律課程。

  本系專任師資皆具有法律博士學位,不僅法學研究與實務經驗兼備,且具有本土與英、美、德、日各個不同留學國背景。配合系上規劃的相關法律教學模組與課程,得充分滿足法律人基本學科的需求,同時亦藉由系上各專兼任教師在學術、實務的不同專長,可以培植法律專業領域的人才。另外,在課外學習上,中興大學豐富而多元的各種社團,期待著同學們的參與、分享,而相關系上的專業法律研究中心、法律服務社及法律系學會等,也殷盼法律志業的各位同學,積極參加這些法律活動,豐富你我的青春時代。

  法律是建構國家、社會、人與人之間的規範。法律人的養成也不應限於法律科目教育與學習;在校定教育目標:「培育兼具人文與科學素養、溝通與創新能力、國際視野與社會關懷之菁英人才」的宗旨下,也期待法律人是養成一種「誠樸精勤」的人格特質與人生態度,而不應該只是習得法規技術本身。

特色與發展方向

  教育學者說過:「所有的門鎖都很難打開,除非你有鑰匙。」為了進行有系統與特色的法學教育,本系擬定三大發展方向,師資延聘、課程規劃與實務訓練等均按此方向規劃進行。

基礎法學教育

  法律學系提供的主要課程是取得國家法律證照、政府公職或企業法務工作所需之法律基礎課程。凡有志於從事法律專業者,均可在本系完善的基礎法律教育下,獲得充分的邏輯思考訓練,更潛移默化將公平與正義理想內化於心靈中,並能以融會貫通的智慧解決各種繁難法律問題。

本土與世界接軌之法律視野

  法律學系著重立基台灣、放眼世界的法律人才培養。除了提供完整的國內法課程,也同時提供國際法、外國法學及比較法學的課程,以增廣本系學生的學識與視野。

時間 (年)

成立及內容

1961

中興大學合併法商學院法律學系

2000

法商學院改制為台北大學

2001

成立財經法律學系,為當時台灣中部地區唯一發展財經唯一發展財經法律專業法律之國立大學
2004

教育部核准設立科技法研究所,招收碩士班學生

2010

財經法律與科技法律合併成立法律學系,教育部核准設立碩士在職專班

2018

「法律學系科技法律碩士班」正式更名為「法律學系碩士班」

2021

以「法律專業學院」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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