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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學士班承認畢業學分(必修、必選及選修),原則上皆應為本系開設之課程學分。

所有外校課程(校際選課或暑修校際選課),若要承認為本系畢業學分,都須經本系系務會議審議,審議通過後才能承認為本系畢業學分;在未獲得系務會議通過前,所修之外校課程均不得計入本系畢業學分


【申請資格】應屆畢業生、延畢生或出國交換生需重補修本校未開設之必修、選修課程

【申請時程】請備齊申請文件,並於規定期限前送達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 校際選課期間為第一學期或暑假:請於4月20日提出申請。
  • 校際選課期間為第二學期或寒假:請於10月20日提出申請。

【申請文件】

  1. F3-01校際/暑修選課申請表(中興大學學生適用):至本校課務組網站-表格下載-學生申請下載,填妥內容,印出紙本,並經本系該課程授課教師同意,紙本自行送授課教師簽章後於期限前送至系辦公室。
  2. 擬修習之他校課程課綱(須包含校名、開課系所、開課教師、課名、學分數及課綱等)
  3. 填妥下表並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jth@nchu.edu.tw

學生姓名

 

本系課程

課  名:

學  分:

他校課程

校  名:

開課系級:

開課教師:

課  名:

學  分:

校際選課原因

(請詳述)

 

 


參照法規:校學生校際選課實施辦法本校暑期班開授及選修辦法(可至本校教務處-法規章則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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