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學士班承認畢業學分(必修、必選及選修),原則上皆應為本系開設之課程學分。
所有外校課程(校際選課或暑修校際選課),若要承認為本系畢業學分,都須經本系系務會議審議,審議通過後才能承認為本系畢業學分;在未獲得系務會議通過前,所修之外校課程均不得計入本系畢業學分。
【申請資格】應屆畢業生、延畢生或出國交換生需重補修本校未開設之必修、選修課程。
【申請時程】請備齊申請文件,並於規定期限前送達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 校際選課期間為第一學期或暑假:請於4月20日前提出申請。
- 校際選課期間為第二學期或寒假:請於10月20日前提出申請。
【申請文件】
- F3-01校際/暑修選課申請表(中興大學學生適用):至本校課務組網站-表格下載-學生申請下載,填妥內容,印出紙本,並經本系該課程授課教師同意,紙本自行送授課教師簽章後於期限前送至系辦公室。
- 擬修習之他校課程課綱(須包含校名、開課系所、開課教師、課名、學分數及課綱等)
- 填妥下表並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jth@nchu.edu.tw:
學生姓名 |
|
本系課程 |
課 名: 學 分: |
他校課程 |
校 名: 開課系級: 開課教師: 課 名: 學 分: |
校際選課原因 (請詳述) |
|
參照法規:本校學生校際選課實施辦法、本校暑期班開授及選修辦法(可至本校教務處-法規章則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