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本校各學系(碩士班)學生擬於1132學期申請本系雙主修者,請於本系規定期限內完成申請程序。
說 明:
一、依「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雙主修申請辦法(1100105)」辦理,相關規定請參閱本系網站/
課程規劃/碩士班雙主修。
二、受理期間:114年2月17日(一)起至114年2月27日(五)止
受理時間:平日上午8至17時 (中午12-13時不受理),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逾期恕不
受理。
三、申請文件:
(一) 雙主修申請表(請至註冊組下載)。
(二) 國內法律學系學士學位或修畢法律學系學士班雙主修且有證明。
四、申請程序:
(一) 檢附「說明三申請文件」,由申請人自送原學系,經指導教授及原學系主任簽章後,於本系規定
期限內送至法律系辦公室進行審核。
(二) 錄取結果將由本系以電子郵件聯繫申請人,並公告於本系網站。
五、申請本系雙主修同學,選課期間同本校課務組公告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