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轉學生、轉系生)應於入學(轉學/轉系)當學期提出申請,且以一次為限,事後不得補辦。
【紙本、電子檔繳交期限】即日起至115年9月10日(四)中午12時止
- 線上申請:請參考本校註冊組「學分抵免系統操作手冊」https://oaa.nchu.edu.tw/zh-tw/rs-student/page-file.3288
- 紙本資料:申請單正本、成績單正本,請送至法律系辦公室。
- 電子資料:申請單(線上申請後產出)、成績單掃描檔、課綱電子檔---寄至waylon@nchu.edu.tw
- 若有非法律系課程要進行抵免,請先於規定期限前逕送各權責單位申請抵免,並於本系規定期限內繳交資料。
- 申請抵免科目,須為4年內修畢之法律系專業科目(非通識),且至少70分以上,始符合申請資格。
- 系辦初審審核是否符合申請資格;複審約需一週時間,由該科授課教師或本系系主任進行審核,有可能以筆試或口試了解申請者是否具備足夠知識。
- 請注意,符合申請資格並不代表抵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