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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1學期行政法實務學習(一)、「法律扶助實務」及「法律專業服務與學習課程開放報名囉!三門課程皆為「必選修課程」,每門課程2學分。

 

若您有預計要於114學年度第1學期選修本課程,請務必「先報名」實際可修課名單將由授課教師篩選後決定並由系辦公室公告正取名單,正取學生方可於選課期間進行選課

 

第一次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4528()中午12時止

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L9oP4W2AcCHRmYhc8

 


【課程聲明】行政法實務學習() (必選修,2學分

 

實習單位: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無薪資、不提供交通/住宿補助*

  1. 本課程名額12名,須經授課教師-陳信安老師-篩選並決定錄取名單,系辦公室將為修課學生投保實習保險。
  2. 本課程限四年級以上學生選修。
  3. 上課時間:星期五34節。(因實習期間須至法制局,建議星期五12節不選其他課程,以利交通往返)
  4. 特殊上課時間:星期五下午(3)、星期三下午(1),參與實習單位法規會等重要會議,實際日期依實習單位與同學約定。
  5. 以從未申請過本系見實習的同學為優先順序。
  6. 法律系及見實習單位有權調整或取消見實習。

【課程聲明】法律扶助實務 (必選修,2學分

 

實習單位:法律扶助基金會臺中分會

*無薪資、不提供交通/住宿補助*

  1. 本課程名額10名,須經授課教師-蔡蕙芳老師-篩選並決定錄取名單,系辦公室將為修課學生投保實習保險。
  2. 本課程限四年級以上學生選修。
  3. 上課時間:星期二78節。
  4. 特殊上課時間:實習時間將於課堂上安排。
  5. 已修過「刑事法律實務」同學,不得重複選修本課程。
  6. 以從未申請過本系見實習的同學為優先順序。
  7. 法律系及見實習單位有權調整或取消見實習。

【課程聲明】法律專業服務與學習 (必選修,2學分

 

實習單位:臺中律師公會

*無薪資、不提供交通/住宿補助*

  1. 本課程名額15名,須經授課教師-賴煥升老師-篩選並決定錄取名單,系辦公室將為修課學生投保實習保險。
  2. 本課程限四年級以上學生選修。
  3. 上課時間:星期三9A節。
  4. 特殊上課時間:多數實習活動包含講座、辯論、律所實習等,多安排於星期六、日(非每週)
  5. 以從未申請過本系見實習的同學為優先順序。
  6. 法律系及見實習單位有權調整或取消見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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