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誠徴系主任再公告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誠徴系主任再公告

依據:1040528日第60次系務會議通過修正之「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選薦及解聘施行細則」辦理。

公告事項:

一、      本系公開徵求第五任系主任,任期自10881日起至110731日止,敬邀國內外學者應徵。

二、      依「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選薦及解聘施行細則」第四條,候選人資格明訂如下:

(一)  本系合格專任教授及副教授,或經本系講師以上專任教師二分之一以上連署之非本系所合格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

(二)  候選人須具有下列各目條件之一,其中著作須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之規定。

1.     最近五年於法政學院認可之國際期刊發表論文三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以上,或科技部各學門之一級期刊或國際期刊對等之論文集論文二篇以上,或由具審查制度之出版單位且經院教評會審查通過出版專書一本以上。

2.     最近五年曾主持二年以上國科會研究型計畫者。

3.     最近五年曾獲校級教學或服務特優獎勵者。

三、      非本系教師之被推薦人,除個人資料表,另請準備本系規定之候選人連署書與同意書及教師證書影本。

四、      受理登記:10859日起至108517()中午12:00截止(親自送件或郵遞寄件等,須於截止日中午12時前,送達本系辦公室簽收完成登記)

五、      相關表單:個人資料表系主任被推薦候選人連署書與同意書放棄資格聲明書 請至本系系網下載使用 law.nchu.edu.tw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選薦委員會

108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