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金】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法律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法律獎助學金發給辦法

                                                                                      中華民國107525日訂定

一、宗旨:

    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為培養優秀法律人才,並獎助家境清寒、課業優異    之大學法律系在學學生,特設此獎助學金。

二、獎助對象:

  國內各大學法律系之在學學生。

三、獎助名額及金額:

  每學期四名,每名金額新台幣壹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

()國內大學法律系之在學學生。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鄉鎮區公所清寒證明或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子女。

五、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日期:第一學期申請日期,自學期註冊日起至該年1031日止;第二學期申請日期,自學期註冊日起至該年430日止。

()申請方式:檢附申請應備文件郵寄至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址設: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7樓之2),以郵戳為憑。

六、申請應備文件:

    ()申請書一份。

    ()1000字以上自傳一份。

  ()學生證影印本一份。

    ()上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

    ()戶口名簿影本。

  ()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七、審核程序:

()初審由本基金會行政人員根據所檢附之文件是否齊件、條件是否符合篩選。

()複審由本基金會全體董事於董事會審定評選後決定得獎者。

()審查結果公布:由本基金會以書面通知得獎者,並公布名單於本基金會官網。

八、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

()頒發時間:第一學期每年11月底前;第二學期每年5月底前擇日頒發。

()頒發方式:受獎人於本基金會通知後至本基金會領取現金及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