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程

特色與發展方向
教育學者說過:「所有的門鎖都很難打開,除非你有鑰匙。」為了進行有系統與特色的法學教育,本系擬定三大發展方向,師資延聘、課程規劃與實務訓練等均按此方向規劃進行。
基礎法學教育
法律學系提供的主要課程是取得國家法律證照、政府公職或企業法務工作所需之法律基礎課程。凡有志於從事法律專業者,均可在本系完善的基礎法律教育下,獲得充分的邏輯思考訓練,更潛移默化將公平與正義理想內化於心靈中,並能以融會貫通的智慧解決各種繁難法律問題。
本土與世界接軌之法律視野
法律學系著重立基台灣、放眼世界的法律人才培養。除了提供完整的國內法課程,也同時提供國際法、外國法學及比較法學的課程,以增廣本系學生的學識與視野。
學士班之教育目標
  1. 專業能力—培養學生具紮實法律知能與實務應用能力。
  2. 主動學習—培養學生具蒐集資料、自我學習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3. 人際關係—培養學生具溝通技巧與國際視野的能力。
碩士班之教育目標
碩士在職專班
  1. 培養具各種專業技能與融入法律之專業人才
  2. 培養職場上具研究能力之法律人士
碩士班
  1. 培養跨領域之法律專業人才
  2. 培養具學術研究之法律專業人才
授與學位名稱
  • 學士班 Department of Law
    法律學學士 / Bachelor of Laws, LL.B.
  • 碩士班 Department of Law
    法律學碩士 / Master of Laws, LL.M.
  • 碩士在職專班 Department of Law
    法律學碩士 / Master of Laws, LL.M.
發展歷程
1961
中興大學合併法商學院法律學系
2000
法商學院改制為台北大學
2001/8/1
成立財經法律學系,為當時台灣中部地區唯一發展財經唯一發展財經法律專業法律之國立大學
2004/8/1
教育部核准設立科技法研究所,招收碩士班學生
2010/8/1
財經法律與科技法律合併成立法律學系,教育部核准設立碩士在職專班
2018/8/1
「法律學系科技法律碩士班」正式更名為「法律學系碩士班」
2021/8/1
以「法律專業學院」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