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擔任司法官、檢察官及其他司法人員,或經高普考試或特考任用為公務人員,例如法制人員、勞工行政、調查局與政風人員等。此外,參加證照考試從事專門職業者,包含律師、民間公證人或地政士等。本系並鼓勵學生雙修會計系,目前已有同時考取會計師與律師之畢業生。畢業生在私部門發展者,集中在金融機構、科技公司與保險公司,以及專利商標事務所等。
此外,亦有畢業生繼續至研究所進修,畢業後進入產學科研部門,例如工業技術研究院及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等產學或研究單位服務。
包含擔任司法官、檢察官及其他司法人員,或經高普考試或特考任用為公務人員,例如法制人員、勞工行政、調查局與政風人員等。此外,參加證照考試從事專門職業者,包含律師、民間公證人或地政士等。本系並鼓勵學生雙修會計系,目前已有同時考取會計師與律師之畢業生。畢業生在私部門發展者,集中在金融機構、科技公司與保險公司,以及專利商標事務所等。
此外,亦有畢業生繼續至研究所進修,畢業後進入產學科研部門,例如工業技術研究院及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等產學或研究單位服務。
本系課程可提供同學考取司法官、律師、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行政執行官、觀護人、公證人、法院書記官等。
詳「實務見習期程」
法律所涉及的層面很廣,首重思維邏輯,法律訓練我們看事情的方法及角度,在辯論訓練時,我們需站在一正一反的立場來看待一個議題,並依據法律來站穩立場並據以論述,有時候會因此而看到不同的面向。
所有對於法律有興趣的同學,我們都歡迎同學的加入。
建議同學多思考、多查資料,多與父母師長討論,也可看看法律系網站所公告的課程介紹、師資、活動等,將所得到的資訊加以整理,並再思考這是否是自己想學的。
本系期望培養學生擁有以下核心能力:
1.
具備法學基礎學識知能之能力
2.
具備問題分析與邏輯推理之能力
3.
具備資料收集與統合閱讀之能力
4.
具備財經與科技科際整合之能力
5.
具備國際視野拓展與比較之能力
除上述核心能力,對於本系研究生,我們期望能培養其「具備論文與法律文書撰寫之能力」。
1.
提供法學教育:本系提供完整之法律基礎課程,使學生得充分的邏輯思考訓練,潛移默化將公平與正義理想內化於心靈中,並能以融會貫通的智慧解決各種繁難法律問題,作為培育有志於從事法律工作之人才之搖籃。
(1) 提供司法官、律師、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行政執行官、觀護人、公證人、法院書記官、公務人員、企業法務等完整之法律基礎課程。
(2) 採用傳遞式教學、對話式教學、跨領域學習、合作型學習、標竿學習,專業實務學習、實地參訪等各種學習方式。
2.
在地連結與多元發展:本系與台中地方法院、中彰投律師公會,開設實習訓練課程,同時鼓勵學生修習雙主修,例如會計、財金、土木等學系,並接受外系同學雙主修,讓學生進行跨領域學習;並與中山醫學大學重點院系(那些科系???-健康管理學院、醫學科技學院、醫學系及牙醫系)合作開設課程,將法學延伸至醫學領域。
3. 社會責任與國際接軌:除了法律服務社於刑大農夫市集法律諮詢外,本系教學與研究朝向社會勞動、食品安全、個人資料保護、環境保護等新興領域,關注國際人權、氣候變遷及永續發展等議題,實踐社會與人文關懷。此外,學生亦可參與本校赴海外交換學生計畫,例如至德國及日本修習法律相關課程。教師研究成果因應新興法律議題:本系教師多對新興法律議題具有研究成果,可呼應本系對於人、人與自然及社會相互關聯之各法律思考面向,對於法學研究與實務發展有一定程度之貢獻。目前即將與日本一橋大學建議食品安全暨健康法制跨國研究團隊,探討新興公共健康法之議題。
舉例言之,本系林炫秋副教授發表「論受僱醫師納入適用勞基法──脫離囚徒困境改變遊戲規則」,以賽局理論探討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之法律議題,進行跨領域研究;李惠宗教授及林昱梅教授就健康權、食品安全議題進行研究、蔡蕙芳教教以日月光排放廢水案為例發表法人犯罪理論;高玉泉教授長期關注兒童人權及人口販運問題、劉昭辰教授研究不當黨產議題;廖大穎教授研究公司治理、陳啟垂副教授研究商業判斷原則與舉證責任分配問題,蘇怡慈副教授研究金融科技法律問題;蘇宜成副教授研究生物科技及食品詐欺問題;廖緯民副教授研究大數據與個人資料保護、陳龍昇副教授研究AI 人工智慧之智慧財產權議題、陳俊偉助理教授研究無人車與危險犯議題;劉姿汝副教教授研究能源之競爭法議題、蘇義淵助理教授關注氣候變遷問題、陳信安副教授研究再生能源及智慧電網議題。
4. 中部地區法學理論與實務平台:本系作為中部地區法學理論與實務交流平台,主辦或協辦多場研討會,因應COVID-19疫情,今年6月與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共同研討「防疫新生活下的法律秩序與科技應用」,去年亦舉辦了多場研討會,如:「憲法訴訟法有關的裁判憲法審查制度研討會」(108/12/21)、「社會法學術研討會」(108/12/6)、「公法研討會」(108/11/15)、「民法國際學術研討會」(108/10/30)、「法學與司法實務學術研討會」(108/10/28)、「從動物疾病談食品安全」(108/06/04)、「興大台日法學研究交流圓桌會-法學研究方法與實踐」(108/05/03)、「納保法對稅務判決的影響研討會」(108/01/04)
本系開設有法學基礎學科、民事法、刑事法、公法、財經法、科技法、外國法及國際法等相關課程。且為鼓勵學生從實作中獲得實務經驗,本系與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臺中、彰化、南投律師公會及法扶基金會台中分會簽署學術合作,開設實習訓練課程,讓學生可以在實務工作的第一線場域進行實作學習。
可以,若確定本學期可滿足畢業學分(應包含畢業條件所規定4門案例研究類課程及碩士論文),請先將所有預計滿足畢業學分的課以「線上選課」方式進行選課。 額外要再加選的課程,請以「特殊選課申請單」方式進行紙本流程選課。
隨班附讀顧名思義為隨附就讀於本系三班制已確定開課成班之課程,且順利通過授課教師要求後,可取得本校開立之修課學分證明。
報名作業流程,目前由本校教務處統一辦理,相關訊息網址參考如下:
http://www.oaa.nchu.edu.tw/profession01-02.htm
請有意報名本系隨班附讀課程學員特別留意相關作業流程,其中有關選讀碩士在職專班課程,其學分費比照本系碩士在職專班學生辦理(每一學分5,500元),且取得之學分,可於日後四年內抵免碩士在職專班畢業學分。
法律碩士班招收法律系畢業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2款規定者或與本系簽有合作協議並符合規定者。
碩士在職專班則招收非法律系畢業且須有一年以上工作證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