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碩士班考試招生公告】

 報名日期:
民國111年11月28日(一)9:00起~111年12月12日(一) 17:00止
考生應先上網輸入報名資料、繳交報名費。


 繳費期限:
民國111年11月28日(一)9:00起~111年12月12日(一)止
第一銀行櫃檯繳款時間至111年12月12日15:30。
ATM轉帳繳費時至111年12月12日23:59。


 招生名額:16名 


 報考資格及特殊規定:
1、
凡經教育部立案之本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認可國外學歷相關規定之外國大學法律學系或相關法律學系畢業,得有法律學學士以上學位者。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2款規定者,請於報名截止前提供相關學分證明文件,未提供或文件不足證明者,以資格不符論。

3、與本系簽有合作協議並符合其規定者,請於報名截止前提供相關學分證明文件,未提供或文件不足證明者,以資格不符論。


 考試及成績計算方式:
1、
刑法及公法(憲法及行政程序法) [×2.00]

2、民法[×2.00]

3、法律專業英文 [×1.00]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1、刑法及公法(憲法及行政程序法)

2、民法

3、法律專業英文


 備註:
1、畢業學分:38學分(含畢業論文6學分)。
2、學雜費基數:依學年度校訂研究生之收費標準收費。
3、學分抵免依學校及本系規定辦理。


※ 本訊息僅供參考,詳細「招生簡章」及「考試資訊」請參閱本校招生暨資訊組網頁:http://recruit.nc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