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歸還書籍請務必於113年1月8日前歸還

各位同學好:

依據本系圖書資料借閱辦法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

圖書資料借期為 14 日,學位論文為7 日,自借閱之次日起算。借閱人應於期限屆至前主動將圖書歸還。

借閱圖書資料逾期歸還,每冊每逾 1 日應繳納逾期滯還金新台幣 5 元,逾期滿 30 日者,其滯還金不再累計,改為每冊每逾 1 日停止借閱權 1 日。

 

借用圖書逾期未歸還的同學,請務必於11318日前歸還,以免受罰。

 

為使書籍流通且避免長期佔用,本系圖書未有續借功能,請歸還書籍後再行借用;如欲查詢是否有逾期未歸還書籍,請撥(04)22840880810,會由圖書室值班同學協助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