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招募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報名至113/5/15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招募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報名簡章
為提供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接觸司法實務的多元化管道,並結合司法實務與司法教育資源,以培育優良司法人才、善盡社會責任,特招募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於暑假期間工讀,歡迎符合資格之在學學生報名應徵。
應徵資格:
㈠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
㈡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優先考量進用,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政府機關、村里長等開立之低收入證明)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3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失業(檢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4單親扶養家庭(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
薪資待遇:月薪制,每月薪資新臺幣27,470元。
㈠
曠職或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扣薪基準:每日8小時,每小時114元。
㈡工讀生勞、健保自負額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交通、膳食、住宿自理。
招募名額:7名。
工作內容:主要例示如下:
㈠協助紀錄科卷證裝訂、編頁、影印、附回證等業務
㈡協助訴訟程序之諮詢、院區引導、協助當事人辦理報到等業務
㈡
協助檔案室之檔卷整理,如:拆除即將銷燬之檔卷及永久保存資料等。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15日止(以郵戳或快捷、快遞郵件之發件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工讀地點:贓證物檔案大樓(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139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91號)。
工讀時間:113年暑假期間,2個月(自113年7月1日至113年8月31日)
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意者請至「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網站」(網址: http://tcd.judicial.gov.tw)─「徵人啟事」下載報名表,或電洽本院索取(04-22232311轉分機3844),請將填妥之「報名表」及「證明文件」郵遞至「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文書科收」,信封註明「應徵暑期工讀生」,郵遞地址: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91號。
審查與進用:報名文件經審查後,合則通知進用;不合恕不另行通知、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