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本系學士班雙主修申請辦法
本系學士班雙主修申請辦法,經本系113年9月10日第171次系務會議修正申請本系雙主修資格如下,並自114學年度開始適用:
本校學生申請本學系學士班雙主修,應具備下列各款資格:
一、 本校學士班學生修畢第一學年課程;轉學生就讀本校一年後。
二、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百分之二十以內。
他校學生申請本系雙主修學士班學生,應具備下列各款資格:
一、 須為本校跨校雙主修及輔系修讀辦法第二條所定之合作學校學士班學生,且應修畢原校第一學年課程。
二、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百分之二十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