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3】中興大學與臺中市政府官員共同研討「防疫新生活下的法律秩序與科技應用」
新聞稿撰寫人:石幸子(中興大學法律系碩士班研究生)
為探討防疫新生活之個人資料保護問題,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特邀請臺中市政府官員參與「防疫新生活下的法律秩序與科技應用」座談會。本次座談會由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李善植局長及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林昱梅主任擔任主持人,由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廖緯民副教授擔任引言人,並邀請五位與談人共同討論,分別是中興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兼計資中心主任陳育毅教授、中興大學法律學系陳信安副教授、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兼科傳法中心主任翁逸泓副教授,以及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室李易璋主任。希望藉由本次座談會之交流,以收群策群力之效果。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全球進入防疫狀態,我國之防疫成果普遍受到各國肯定。現今疫情獲得控制之後,政府應較能全面性地補足防疫背後相對受到忽視之法、政、經、社等諸多面向,以便展現我國更高的防疫成就。引言人廖緯民副教授先就各國為了達到科技防疫之目的所研發之「Tracing App」(追蹤App)可能涉及之各種個資疑慮進行分析,認為以追蹤App減少管制負擔雖屬可行方案,但仍應以高標準之個資保護去除市民之疑慮,以擴大接受度,才能夠真正減輕行政負擔及實務監理。
與談人中興大學計資中心開發「PK1968」之陳育毅主任提出「LINE Bot解決方案」,可降低國人擔心個資外流或遭到濫用之疑慮,另建議針對特定類型店家以電子化方式(如Google表單)取代紙本紀錄,提供臺中市政府參考。陳信安副教授探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後,地方政府採取防疫措施之權限及中央之監督範圍。翁逸泓副教授分析歐盟之GDPR及英國DPA 2018,提出Apple與Google等應用程式在英國之困境,認為應建立法律框架秩序,特別注意透明、課責與比例原則,避免疫情期間之個資處理發生範圍蠕變(scope creep),始能保障人民權利。李易璋主任則表示防疫措施涉及基本權衝突,中央或地方政府之防疫作為應符合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之規定;因防疫需要而取得之個資,其安全性維護亦屬說服人民提供資訊之正當性事由之一,取得人民資訊之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之資訊安全能力之提升,將會是未來相當重要之解決關鍵。
傳染病疫情之防控已非單屬公共衛生之議題,防疫措施更涉及法律制度與人權保護。防疫是場持久戰,到目前為止仍然不可鬆懈,政府也應致力制定完善之法律制度及配套措施,才能有效保護國民健康。藉由本次座談會法律背景之學者專家、政府官員、科技領域專家之意見交流,期許對於未來疫情所帶來之諸多挑戰能有所助益。
前排:李善植局長、林昱梅教授兼系主任 後排:與會學者專家
林昱梅教授兼系主任、李善植局長
與會師長貴賓及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