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律文教基金會】超國界法學議題研究案

理律文教基金會為鼓勵大學法學院學生強化超國界法學議題之研究,訂定「超國界法學議題研究案獎勵辦法」,研究案獎勵期間自每年121日起至次年7月底止,獎勵學生申請人總額新臺幣四萬元,指導教授指導費新臺幣二萬元。

 

一、學生申請人及指導教授之基本資格如下:

() 學生:本國大學法學院具正式學籍之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或以法律為雙主修之學生(包括碩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但進修班、在職班除外),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者。

() 指導教授:本國大學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對研究主題具學術專長與論述者。

(同一研究案限一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一研究案為限;指導教授每年度以指導二研究案為限)

 

二、申請期限:每年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間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方法:

學生申請人應提出下列文件申請,以紙本連同電子檔,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52樓(以郵戳為憑)。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經限期補正逾期未完成補正者,不予受理。

() 超國界法學議題研究案申請書。

() 指導教授評估意見。

() 指導教授個人資料(含近五年著作目錄)

() 學生申請人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與歷年成績證明。

 

四、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word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