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光慈善會獎助學金

一、宗旨: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本於「關懷人本.回饋社會」的理念成立志光慈善會;為協助莘莘學子、培育優秀人才,特設置大學院校獎助學金,以鼓勵優秀學生,敦品勵學、精進向上。
二、對象:大學院校在學學生(含碩士班及大學部)。
三、金額:每名新台幣10,000元
四、申請資格:
 1.全國在學之碩士生或大學生。(日、夜間部皆可,不含大一新生)
 2.檢具完整一學年之成績(108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學期),平均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皆達80分以上者
 3.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4.申請者得檢具相關資料(如自傳、獎狀、低收入證明)作為審核之加分。
 5.條件相當者,具低收入證明者擁有獲獎優先順位。
 6.為擴大幫助對象,本獎學金限未曾獲本會頒獎者申請。
五、申請辦法:
 1.一律採取「網路」申請及上傳相關證明審核資料。
 2.申請時,須同時附加上傳相關的申請資料或證明資料,以利審核委員審核,超過期限不再受理。
六、附加資料上傳: (相關蓋印的證明資料,須以彩色掃描後上傳)
 1.指定資料:以下2份證明,為必要項目
   (1)成績證明書1份 (請向校方申請,並蓋校印)。
   (2)在學證明單1份 (學生證上如無加蓋109年第1學期註冊章,須另向校方申請加蓋註冊章或開立在學證明)。
 2.其他參考資料:(如有檢具者,亦可一併上傳)  
   如自傳、獎狀、低收入證明、證照、社團活動、專案活動執行、學習興趣….等,可代表個人特點的資料。
 3.上傳的附加資料以「一份合計 5MB內的PDF檔」為主。
七、申請時間:109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止。
八、頒獎:
 1.經志光慈善會審查委員核定後,預定於11月15日公佈名單,並擇日統一頒發。 
 2.獲獎者須親自出席領獎,否則視為棄權。
九、其他注意事項:
 1.錄取名額由志光慈善會審查委員會做最後核定。
 2.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經志光慈善會修訂公佈之。
十、連絡方式:
 志光慈善會 張小姐 電話:04-22208718
 E-mail:zero@public.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