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6】《海洋委員會》海洋國際公約內國法化研討會暫訂議程

海洋委員會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將於109年11月26日假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國際會議廳(臺北市杭州南路一段24號)舉辦海洋國際公約內國法化研討會。

會中邀請海洋法學者針對不同主題分析相關海洋國際公約及對我國推動內國法化之優先性,另外邀請外國學者分享他國執行海洋國際公約之經驗及挑戰,暫定議程如下(亦可在此下載:https://reurl.cc/5qXbav)。


海洋國際公約內國法化研討會暫訂議程

時間:1091126
地點: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國際會議廳
(臺北市杭州南路一段24號)

時間

議程

內容

09:00-09:30

 報到

 

09:30-09:40

開幕致詞

海洋委員會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代表

09:40-09:45

大合照

 

09:45-09:50

 休息

 

09:50-11:00

海洋國際公內國法化選擇及建議(一):海域空間規劃

主持人:海洋委員會海域安全處許啟業處長

報告人:

1.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邱文彥講座教授(臺灣海洋空間規劃:課題與挑戰)

2.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王冠雄教授(海域空間規劃與國際法律制度)

與談人:

海洋委員會海洋資源處王茂城處長

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林秉勳組長

11:00-11:10

 茶歇

11:10-12:20

海洋國際公內國法化選擇及建議(二海洋資源永續利用

主持人: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陳荔彤講座教授

報告人:

1.      國立政治大學法陳貞如副教(論國際海洋生物資源養護規範之內國法化以我國為例)

2.     國防大學政戰學院政治學系顧志文助理教授(非生物資源共同開發相關海洋法議題-以對我國的建議為中心)

與談人:

漁業署遠洋漁業組林頂榮組長

國家海洋研究院海洋政策及文化研究中心王毓正代理主任

12:20-13:00

 午餐

13:00-14:10

海洋國際公約內國法化選擇及建議(三):海洋汙染

主持人:海洋委員會海洋資源處王茂城處長

報告人:

1.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政學院饒瑞正院長(我國海洋污染防治法及修正草案評析-以損害賠償制度為中心)

2.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蔡季廷副教授(海洋法公約與海洋污染防治法-以管轄權為中心的討論)

與談人: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航管中心張朝陽督導

海洋保育署海洋環境管理組徐仲禮組長

14:10-14:20

 茶歇

14:20-15:30

海洋國際公之參與、執及挑戰-他國經驗分享

主持人:國立臺灣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申佩璜教授

報告人:

1.      新加坡國立 Robert Beckman (新加坡參與及執行海洋國際公約經驗-以船舶汙染防治為中心)

2.      日本Chie Kojima小島千枝教授(日本參與及執行海洋國際公約經驗-以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近期與海洋再生能源相關發展為中心)

3.      印尼大學 Arie Afriansyah 資深助理教授(印尼執行海洋國際公約經驗-以漁業資源管理為中心)

與談人:

中央研究歐美研究所宋燕究員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蔡季廷副教授  

15:30-15:40

 茶歇

15:40-16:50

海洋國際公內國法化選擇及建議(四):海洋保育

主持人: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政學院饒瑞正院長

報告人:

1.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鍾蕙先助理教授(海洋保護區國際規範概觀及我國實踐-兼論海洋保育法草案評析)

2.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政策碩士學位學程徐胤承助理教授(海洋環境保護相關國際公約及內國法化優先性之探討-以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為例)

與談人:

海洋委員會科技文教處黃世偉處長

海洋保育署綜合規劃組羅進明組長

16:50-17:00

閉幕致詞

海洋委員會代表

 


注意事項:
1. 若欲參加本活動,請詳實填寫以下報名表。名額有限,報名經主辦單位審核通過者,將另行通知。
2. 為配合防疫措施,主辦單位將於會前寄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健康關懷問卷,請與會者配合填寫。
3. 請與會者自備口罩,活動中若無法維持社交距離,煩請配戴口罩。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詢問:los.events.ntou@gmail.com,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