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興大民事法研討會—生命歷程的挑戰與民法的回應

撰寫人:中興大學法律學系研究生王子衡同學

本場民事法研討會係由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民事法研究中心主辦,特別感謝台灣勞動法學會協辦,為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慶祝成立邁向20周年系列活動之一。研討會由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林昱梅教授兼系主任開幕致歡迎詞為活動揭開序幕。由本系三位教師分別就死亡後的繼承、疫情中的勞動者保護、未成年人即將步入社會的營業與受雇議題,提出民法對於這些生命歷程挑戰的回應。與談人分別為世新大學法律學院洪瑩容助理教授、政治大學法學院劉明生副教授,與會人員包含校內外法律系學生、執業律師等。

第一場研討由劉昭辰教授發表「Hereditatis petition et action speciales」,意為「繼承回請求權和特別訴權」,如此以拉丁文揭示的題目,揭露出發表人以羅馬法角度切入討論之法制史研究方法,以此回應繼承回復請求權在民法體系中之存在意義與疑義,而本文將在近期於期刊中發表。主持人高玉泉教授並提出英美法上的觀點予以補充。

第二場研討由林炫秋副教授接力發表「民法第483條之一在COVID-19防疫期間之適用」,指出雇主應善盡對勞工生命、身體與健康的保護照顧義務,而這些義務可以進一步透過公法上的法規、行政機關指示具體化,而當違背這個義務時,勞工可以對雇主做成如何的請求,在這個疫情緊迫的時間點,為勞工指出一條法律上保障的道路。與談人世新大學法律學院洪瑩蓉助理教授並提出對雇主有無義務免除勞工勞務給付義務、對勞工於隔離期間薪資給付義務的寶貴意見。

第三場研討由陳啓垂副教授發表「未成年人之獨立營業與進入僱傭關係」,援引日本、德國法,指出我國民法第85條的立法應該是源於這兩者的混合,但我國立法者卻進一步作成將交易安全優先於限制行為能力受保護之立法決定,其缺漏恐怕有待未來修法解決。並與主持人東海大學法律學院朱柏松客座教授、與談人政治大學法學院劉明生副教授交換民法其他有關未成年人保護之意見。

最後由劉昭辰教授為本次研討會致閉幕詞,表示對本次研討會提出各論點的贊同並感謝與會師長及貴賓的熱情參與,與會人員皆收穫良多,為本次研討會畫上完美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