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養護工程處】秘書室業務助理(法制人員)徵才公告

職稱業務助理(法制)
名額1
資格條件(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法律學系)學校畢業資格。
(二)有法制業務、文書、行政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熟諳文書處理。
(四)台語溝通能力良好。
(五)需配合業務需求加班。
工作項目(一) 各類法制業務協辦。
(二) 國家賠償案件行政相關業務。
(三) 法制相關報表業務。
(四) 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相關業務。
(五)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
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0年5月17日前,檢附個人履歷表、曾任經歷証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明文件影本,郵寄或現遞至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秘書室 (407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5樓)辦理報名,請註明「應徵臺中市養護工程處秘書室業務助理(法制人員)」 (聯絡電話:04-22289111#34630 尤小姐)。
其他(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舉行筆試、口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簡訊通知。
(二)報名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臺中市養護工程處秘書室業務助理(法制人員)」;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錄取人員須配合業務需要加班。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備取名額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月薪34,916元。
連絡人尤小姐
連絡電話04-22289111#34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