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1122學分抵免請於113/2/23(五)下午5時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系辦公室

抵免

轉學生應於轉學當學期提出申請,且以一次為限,事後不得補辦。

欲申請學分抵免者,申請流程說明如下:

1. 若有通識、大一英文、體育、服務學習、軍訓折抵役期、外系課程等,請填妥附件申請書並依附件「其他抵免科目之權責單位」之「注意事項 」至「權責單位」申請。

2. 若要申請本系「刑法總則」、「刑法分則」、「刑事訴訟法」之科目抵免,請於本系陳俊偉老師課堂後找老師面談。

3. 以上作業請先完成後,再至法律系申請法律系科目抵免。

4. 請於113223()下午5時前繳交以下申請資料【紙本送社管大樓7樓法律系辦公室電子檔寄至jth@nchu.edu.tw

(1)     申請書 (紙本電子檔檔,檔名為:申請書-姓名>)

(2)     原課程大綱 (電子檔jpg皆可,檔名為:課程名稱-姓名>)

(3)     成績單正本 (紙本電子檔jpg皆可,檔名為:成績單-姓名>)

 

【申請本系抵免之科目成績需達 80 分以上者,方予抵免。】

參照辦法: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學士班學分抵免辦法(990708